• 您当前位置:首页 > 行政许可 > 行政许可
  • 调整的行政认可事项自查申报登记表

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填报单位:(公章)   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:李 涛  13870029988  填表日期:2016年12月15日
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"调整意见
    (取消、承接或下放等)"  调整理由
    1  "道路运输经营
    许可症、道路
    运输证及道路
    运输从业资格
    证工本费征收"  "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运输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28号)
    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(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)
    《关于清理规范公路运输证照收费并重新核定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赣计收费字[2002]567号)"  取消  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》(赣府发[2016]45号
    2  "一级道路客运
    站站级核定"  "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运输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28号)
    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)"  承接  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》(赣府发[2016]45号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备注:调整理由栏填写“法律法规修改情况”或“对应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具体文件(名称、文号、具体项)”等情况。        

    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】【返回顶部